海运提单填写指南
详细说明及注意事项
一、提单抬头
承运人信息:通常位于提单最上方,显示船公司名称和标识,如“COSCO”或“MAERSK”,标明运输责任方。
提单编号:由承运人或其代理签发,无全球统一标准,一般包含字母、数字等组合。
二、托运人、收货人与被通知人信息
托运人(Shipper):需提供发货人的完整信息,包括名称、地址及联系方式。
收货人(Consignee):分为以下三类形式:
① 记名式:指定特定公司提货,不可转让。
② 不记名式:填“To Bearer”或空白,持单即可提货。
③ 指示式:填“To Order”(空白抬头),由发货人背书转让;或填“To Order of Shipper/Bank/Company”,即记名指示提单。
被通知人(Notify Party):货物到达后船公司将联系该方,需提供明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。
三、运输信息
船名(Ocean Vessel)与航次(Voy.No.):按实际船舶名称与编号填写。
装货港(Port of Loading):须填写具体港口名称,如“Shanghai, China”,不能仅列国家。
卸货港(Port of Discharge):应与合同、信用证规定的最终目的港一致,并注明是否中转。
四、货物信息
唛头(Marks & Numbers):按照货物包装上的标识填写,包含客户名、订单号及目的地。
包装数量和种类(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):准确注明包装形式与数量,如“200 Cartons”或“100 Cartons + 50 Drums”。
货物名称(Description of Goods):如实填写品名、规格、型号等内容,确保与其他贸易单据一致。
毛重与体积(Gross Weight & Measurement):分别以千克和立方米单位表示总重量与体积。
五、其他信息
签发地点与日期:填写实际签发提单的地点与时间,信用证交易时需满足相关期限要求。
运费支付方式:根据合同选择“Freight Prepaid”或“Freight Collect”。
正本提单份数:通常为一式三份,每份具有同等效力,任一使用后其余作废。
签署:需承运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注明身份。
六、注意事项
基础信息核对:必须仔细检查提单中的各项数据,包括收发人信息、港口、唛头、运费支付方式等,确保正确无误。
单证一致性:提单内容须与贸易合同及其他单证保持一致,包括发票、装箱单、报关单等,以保障顺利通关与结算。
特殊要求识别:对于危险品、冷藏货或超限货物,需额外填写特殊声明。不同船公司可能有各自填写规定,应在制单前确认相关细节。